101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

101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,自101年11月30日(五)8:00至12月8日(六)止,舊生(含一年級學生)每學期皆須重新提出申請,學生務必在期限內完成手續,逾期或缺件視同放棄申請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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