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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97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班學位公告

1.申請條件:
(1) 本校修業一年以上碩士班在學研究生。
(2) 具有明顯之研究潛力,且修業期間學業平均成績在該碩士班前三分之一以內,或有其他特殊情形(如已有論文發表)。
2.報名期間:自即日起至97年7月31日止(星期四)。
3.名額:2名。
4.申請資料:
(1)    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DOC檔一份。
(2)    碩士班修業一年以上之「歷年成績表」一份及「歷年成績名次證明書」一份。
(3)    原就讀或相關系所教授二人以上推薦書。
(4)    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。
5.教務處公告核准名單:97年9月8日前。
附件下載: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[DOC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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