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所95學年度「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」開始接受報名
一、申請條件:
(1) 本校修業一年以上碩士班在學研究生。
(2) 具有明顯之研究潛力,且修業期間學業平均成績在該碩士班前三分之一以內,或有其他特殊情形(如已有論文發表)。
二、報名期間:自即日起至96年1月2日(星期二)止。
三、名額:暫訂2名。
四、繳交資料:
(1) 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。
(2) 碩士班歷年成績單(含各學期名次證明)正本。
(3) 原就讀或相關系所副教授二人以上推薦函。
(4) 研究計畫及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。
五、備註:請於規定時間內將資料備齊,繳交至所辦。